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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“限塑令”将满7年 菜场里仍在提供免费塑料袋

江苏“限塑令”将满7年 菜场里仍在提供免费塑料袋

江苏“限塑令”将满7年 菜场里仍在提供免费塑料袋

外出就餐,餐馆提供的是一次性筷子、勺子;去菜场买菜,摊主用来装菜的是免费超薄塑料袋……今后,餐馆、菜场再这样做,或将遭到处罚。

昨天,《江苏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(草案)》(简称“草案”)提交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。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,其中明确,自本条例施行一年后,餐饮经营者应提供可循环使用筷子和可降解塑料餐具;超市、商场、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不得销售、无偿或者变相无偿提供不可降解的塑料购物袋。

菜场不得提供

免费非环保塑料袋

平时去菜场买菜,你会自带购物袋还是用摊主提供的免费塑料袋?可能不少人的答案都是用免费的塑料袋。不过,草案规定,自本条例施行一年后,餐饮经营者应当提供可循环使用筷子和可降解塑料餐具;超市、商场、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不得销售、无偿或者变相无偿提供不可降解的塑料购物袋。这意味着,今后,餐馆不能再提供一次性的筷子等餐具,而菜场也不能免费提供非环保的塑料袋。

拒不改正的

将责令停业整顿

如果餐饮经营者不按照规定提供可循环使用筷子和可降解塑料餐具,超市、商场、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销售、无偿或者变相无偿提供不可降解的塑料购物袋的,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,没收违法所得;拒不改正的,将责令停业整顿。

提供一次性消费品的快捷酒店等地则要明码标价。草案规定,娱乐、宾馆、洗浴等服务性企业应当就所提供的一次性消费品明码标价。若违反规定,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;拒不改正的,给予警告;情节严重的,向社会公示。

去餐馆吃饭,不再有最低消费,这是去年11月起实施的《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(试行)》明确规定的,草案中再次加以明确,餐饮经营者应当引导消费者适度消费,禁止设置最低消费。

草案规定,单位和个人依照本条例规定受到处罚的,计入其信用记录。

“限塑令”将满7年,超市成大赢家

超市、商场、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不得销售、无偿或者变相无偿提供不可降解的塑料购物袋等规定,不禁让人想到了2008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“限塑令”。“限塑令”规定,在全国范围内,厚度小于0.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,禁止生产、销售、使用。在所有超市、商场、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,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。“限塑令”即将满7年,它对市民的生活有何影响?

菜场里,各种塑料袋照样免费用

昨天,现代快报记者就此采访了南京多位市民,其中不少人均表示,最大的影响是去超市买东西得带零钱买塑料袋,或者自带购物袋,不过,逛菜场则不同,各种塑料袋免费用。

现代快报记者走访南京新街口的一些餐馆、农贸市场时也发现,这些地方都在提供免费的塑料袋,“限塑令”对于他们来说形同虚设。记者在羊皮巷菜市场转了一圈发现,每一家都为来买菜的客户提供免费的塑料袋,且是不可降解的。

“这个菜场的塑料袋一直都是免费的呀,要是掏钱的话,估计没几个人愿意付钱。” 常年在羊皮巷菜场买菜的黄阿姨告诉记者,她没听说过“限塑令”,也没看到有部门来管这个事。

不仅是菜市场,很多小餐馆也免费提供塑料袋。新街口一家餐馆老板告诉记者,“客人要打包带走的话,我们会提供免费的一次性餐盒、筷子、塑料袋。”

超市成大赢家,塑料袋收费顾客照样买

“限塑令”的实施对超市影响如何?昨天下午,现代快报记者在新街口的一家大型超市收银处看到,在大约15分钟时间里,大概有二十几个顾客在结账时买了塑料袋,只有两位老奶奶自带了购物袋。

据收银员介绍,自从“限塑令”后,超市的塑料袋都是收费的,小的塑料袋2毛,大的塑料袋3毛,还有购物包5块钱一个。

城东的一家超市工作人员告诉记者,一般年轻人买塑料袋的比较多,老年人自己带购物袋的比较多。据介绍,该超市一天能卖出几千个塑料袋。

市场上多是不可降解塑料袋

草案中提到,集贸市场等不得无偿提供不可降解的塑料购物袋,菜场摊主对此怎么看?“什么叫不可降解呀?”羊皮巷菜场的几位摊主对此表示不清楚。当记者告诉他们就是不环保的塑料袋时,他们表示,要是这样做影响卖菜的话,他们还是会免费提供的。

在新街口、城东的几家超市,现代快报记者发现,虽然超市提供的收费塑料袋上写了“为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,请多次使用,废弃后建议回收再利用”“为了保护环境鼓励尽可能多次使用环保新材料购物袋”等字样,但业内人士告诉记者,这些大部分都是不易降解的塑料袋,它们的成分多是“PE-HD”,“这种塑料袋至少可以回收。”

为何不用可降解的塑料袋?业内人士分析,主要是价格会比较高,大部分消费者不愿买单。一次性可降解塑料袋,小点的可能要五六毛一个,而不可降解的塑料袋同等大小可能只要两毛钱。

分析

缺少监管 “限塑令”效果打折

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,草案中提到,今后这一规定一旦通过实施,将由市场监管部门来监管。

而“限塑令”目前则面临无力的监管。根据国家要求,“限塑令”的执行,生产领域由质检负责,流通领域由工商担职。对企业违法生产超薄塑料袋,质检应责令停产,没收违法生产所得;对非法销售、使用超薄塑料袋的,工商部门应予以查处。

南京一位基层工商部门的工作人员告诉快报记者,“限塑令”刚出来时,查得还是挺严的,这几年检查得少了,“要是有人举报的话,我们会去查,不过处罚也就是责令改正。”另一位工商的工作人员坦言,农贸市场的商户往往是小本经营,如果真的按照“限塑令”的标准去罚的话,往往会造成很大的矛盾,因此很多时候他们也是无能为力。

●公共停车场应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

草案规定,设区的市、县(市)应当优先发展公共交通。车流量较大路段应当设立公交专用车道。新建、改建、扩建城市市内地面道路,应当留有充足的人行、自行车专用路面。鼓励使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,公共停车场、机关、事业单位所在地和住宅小区应当规划和建设电动汽车充电设施。

●社区应设再生资源集中回收站点

草案规定,设区的市、县(市)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系统,对生活垃圾进行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、处置相关制度,由省政府另行制定。公民应按照干湿对垃圾进行分类,并配合垃圾回收体系的运行。此外,草案明确,产业园区、居民社区、大型超市商场等应设置再生资源集中回收站点。

●集中办公的机关等鼓励使用再生水

草案提出,城乡绿化、环境卫生、建筑施工、道路以及车辆冲洗等市政用水,冷却、洗涤等企业生产用水,观赏性景观、生态湿地等环境用水,有条件使用再生水的,应当使用再生水。集中办公的机关、学校、宾馆饭店、住宅小区等适宜使用再生水的,鼓励使用再生水。

●过度包装的商品将被禁止销售

草案规定,商品包装应当符合商品包装技术标准,禁止销售过度包装的商品。商品包装材料应当优先选择采用易回收、易拆解、易降解、无毒无害或低毒低害的材料,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和包装性废弃物的产生。违反这一规定,将被责令限期改正;拒不改正的,责令停止销售。